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浙江省期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期货交易服务业务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证监发字[1995]8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5-05-26
施行日期:1995-05-26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浙江省证券委员会:
  你省“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与少数试点期货交易所和证券交易中心联网,吸收会员,代理结算,从事期货交易服务业务,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文件)精神。请你委按照国家规定,协助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立即取消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的期货交易服务业务,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注意维护社会稳定。该中心期货交易服务业务停止后,请你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二、责成该交易中心作出书面检查,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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