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海南中商期货交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关于送审<章程>和<交易规则>修正案的报告》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证监发字[1996]3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1996-03-05
施行日期:1996-03-05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送审〈章程〉和〈交易规则〉修正案的报告》(中期交所发〔1996〕29号)收悉。经审核,你所的《章程》和《交易规则》修正案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的意见》(证监发字〔1995〕1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意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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