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程序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程序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3-03-17
施行日期:2003-03-17
发布部门: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

正文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

二OO三年三月十七日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以下简称安注委)负责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工作。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特制定注册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安注委办公室领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级审核员注册申请表。

  2.申请各级别审核员注册的人员,在满足注册基本要求后,应填写并递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向安注委办公室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教育和工作经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经历以及面试合格证明(申请审核员级别以上者)等有关证明材料和2张一寸照片,并交纳申请费用。

  3.安注委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交安注委审定。

  4.安注委办公室根据安注委的审定结果,对评审合格者发出准予注册的通知,对评审不合格者发出不合格通知。

  5.收到注册通知者可通过来函或来人等方式到安注委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交纳注册费用后,颁发国家资格注册证书。

  6.安注委适时公布注册人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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