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歌手王力宏等4人到苏州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64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18
施行日期:2006-04-18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6]4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市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王力宏、陶喆、吴大维,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于2006年5月12日到江苏苏州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不得出现假唱行为。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