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杂技团邀请5名俄罗斯演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杂技团邀请5名俄罗斯演员合作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1
施行日期:2006-04-21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2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杂技团邀请俄罗斯演员一行5人,于2006年4月28日至5月7日到北京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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