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到上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到上海参加《明星沙滩足球娱乐盛典》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67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1
施行日期:2006-04-21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5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一行6人,于2006年5月28日到上海参加《明星沙滩足球娱乐盛典》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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