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皇家芭蕾舞团来华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皇家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68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1
施行日期:2006-04-21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新文市字[2006]16 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演出展览中心邀请俄罗斯皇家芭蕾舞团一行55人,于2006年5月至6月到新疆、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湖北、四川、安徽、甘肃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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