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儿童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69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1
施行日期:2006-04-21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26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儿童芭蕾舞团一行35人,于2006年5月至6月到北京、广东、四川、湖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