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汉堡儿童剧团来华演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汉堡儿童剧团来华演出儿童音乐剧《神童莫扎特》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7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6
施行日期:2006-04-26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3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与上海天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邀请德国汉堡儿童剧团一行12人,于2006年5月15日至6月10日到上海、北京、陕西演出儿童音乐剧《神童莫扎特》。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5,37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汉堡儿童剧团来华演出儿童音乐剧《神童莫扎特》的批复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