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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应给现役士兵分配自留地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61-06-23
施行日期:1961-06-23
发布部门:国务院
正文
(1961年6月23日) 据内务部报告:我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士兵,大多数家在农村,他们服役期满后还要返回农村参加生产。因此,在各地人民公社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分配自留地时,对服义务兵役的现役士兵,凡是家在农村的,应当一律按照在家人口计算,分给一份自留地。国务院同意这个意见,希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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