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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试行办法》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7-04-29
施行日期:2007-04-29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相关部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企业专利工作交流试行办法》(国知发管字〔2007〕71号),我局制定了《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试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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