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办建管函[2007]267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7-05-10
施行日期:2007-05-10
发布部门:水利部

正文

办建管函[2007]267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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