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音乐喜剧《乱打》来华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7〕2214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7-11-12
施行日期:2007-11-12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音乐喜剧《乱打》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21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1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世纪演出公司邀请韩国音乐喜剧《乱打》一行12人,于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17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