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汉武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7〕2190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7-11-06
施行日期:2007-11-06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北京汉武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7〕219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市〔2007〕4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北京汉武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