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西班牙穆尔西亚舞蹈团一行29人来华演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7〕2183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7-11-02
施行日期:2007-11-02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西班牙穆尔西亚舞蹈团一行29人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18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9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祥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西班牙穆尔西亚舞蹈团一行29人,于2008年1月4日至2月5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