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4-24
施行日期:2008-04-24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3月20日由时任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巴黎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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