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

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8-21
施行日期:2008-08-21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正文

交公路发【2008】275号   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省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建设,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部组织制定了《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部政府网站www.mot.gov.cn下载),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你们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9,38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