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启用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

国家测绘局关于启用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9-28
施行日期:2008-09-28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局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海拔高程新数据公告如下:   中国陆地最低点(新疆吐鲁番艾丁湖洼地)   海拔高程:-154.31米   即日起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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