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2009年常州市科学技

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2009年常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常政发〔2009〕196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9-12-3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颁发2009年常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常政发〔2009〕19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常发〔2006〕1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江苏新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09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授予“UCM轧机”等79个项目为2009年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9项,四等奖31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强科技进步,加快科技创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为我市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名单   http://www.changzhou.gov.cn/PortalIPS/Library/Portal/e16b2c8a-aebd-43da-a7fb-be0dff0fc0ba/a607e4fd-a790-442b-b102-bfeadcca03a0.doc   2.2009年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目录   http://www.changzhou.gov.cn/PortalIPS/Library/Portal/e16b2c8a-aebd-43da-a7fb-be0dff0fc0ba/797c0ca4-ff2e-45c2-aece-c6ec7681b7a2.doc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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