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十四号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公告〔十一届〕第十四号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0-02-2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十四号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补选孙政才、王儒林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补选孙春兰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补选白玛赤林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补选骆惠宁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孙政才、王儒林、孙春兰、白玛赤林、骆惠宁的代表资格有效。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接受了陈实提出的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实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81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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