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09〕81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9-04-1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宁波市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电子政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经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情况综合评定,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北仑区政府等14家先进单位、象山县政府等3家应用创新先进单位和周少亥等70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积极创优,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   附件: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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