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0]103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0-08-0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

正文

        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对拓展体育发展空间,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群众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竞技体育水平,促进我省体育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争创体育产业特色基地(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积极引进品牌体育赛事,培育特色运动休闲和体育创意文化娱乐新兴业态,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逐步建成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保障群众基本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的体育产业新格局,努力使体育产业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指导原则。   ——坚持统筹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   ——坚持以体育服务业为主,多业并举,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体育需求。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省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结构逐步优化,布局日趋合理,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包括健身娱乐、运动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中介、体育彩票销售等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在全省打造若干个富有特色的先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运动休闲示范园区;初步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比2007年翻一番,体育产业就业人数达30万人。   ——到2020年,顺应体育产业加速发展态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有浙江特色和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建立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与国际接轨、管理规范、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达40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1%以上。   二、发展体育产业的重点任务   (一)大力拓展运动休闲业。积极整合我省体育资源和山水自然资源,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以创建运动休闲基地带动产业集群化,建立和完善商务运动休闲、徒步山水游、极限户外运动、海钓海滩运动、游艇(帆船、帆板)、汽车(摩托车)运动、水上漂流、马术运动等八大运动休闲产业集群。   (二)优先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广泛宣传,培养群众科学的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同时,加大投入,鼓励和扶持全民健身领域中的各类经营服务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健身服务业,促进健身娱乐、体育培训等健身服务业的发展。整合体育资源,做大做强电子体育竞技、体育广告、体育经纪与代理、体育传媒等新兴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省级品牌和连锁企业,带动全省体育服务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重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加快推进我省体育职业化的步伐,建立健全各类职业、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省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全面发展;以市场潜力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体育项目职业化为突破口,培育和发展我省体育竞赛市场,使体育竞赛表演业逐步成为产业发展重点;依托“长三角”经济圈和杭州湾都市圈的有利条件,借助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的大型体育设施,积极举办、承办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形象的体育赛事,逐步形成“一地一品”的特色赛事基地。大力开发体育文化衍生产品和体育赛事无形资产。   (四)做大做强体育产品制造业。继续加大对体育用品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在全省打造若干个富有特色的先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形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聚区。大力培育引进体育健身设备制造企业,研发生产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体育用品制造专用设备。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努力塑造体育用品品牌,打造名品、精品和拳头产品,提高我省体育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一批运动服装、健身器材品牌企业。   (五)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继续适度扩大我省体育彩票发行规模,探索体育彩票发行新模式。在节约发行成本、规范销售行为、方便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挖掘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展示诚信形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六)探索发展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业。坚持公共体育设施公益性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新模式,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管理公司,借鉴国际通行的委托管理等新型管理手段,实行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推进体育设施管理业的形成和发展,快速提升我省体育设施建设和营运管理水平。   (七)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着力打造体育创意文化园区,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出版、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   (八)积极推进体育产业的集团化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外扩内联”组建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体育经营管理集团,形成综合经营竞赛表演、健身娱乐和各种体育相关产业的多元产业联合体。切实转变经营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进行资产重组,建立场馆建设、商贸、旅游、网上体育用品交易、体育传媒等相关行业的体育产业集团,并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省体育体制改革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保障   (一)推进体育产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转变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联动管理、行业自律和体育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管理体制。积极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大力发展公益性体育事业,向社会提供优质体育公共产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将体育领域具有产业性的各类私人产品,实行市场运作。鼓励发展体育中介组织,积极培育体育经纪人队伍,大力开展体育技术、体育传媒等中介服务。   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要从国情、省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际经验,鼓励引导、规范发展足球等职业体育赛事。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和运行监管,扶持职业俱乐部建设,健全职业联赛赛制,促进规范健康,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   (二)完善体育产业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财力可能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运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各类体育运动,尤其是青少年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   2.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体育产业。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的待遇。投资体育企业,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三年内分期注入,首期不低于所需注册资本的二分之一。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体育企业,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40%。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3.落实税收减免支持政策。关于体育竞赛表演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与体育产业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体育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体育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跨省市设立营业机构的本省体育企业集团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的照顾。高尔夫球营业税适用10%税率,其他列入娱乐业征税项目的体育项目营业税适用5%税率。   4.建立体育产业激励机制。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培育发展工程”,开展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和运动休闲基地的创评工作,通过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制定《浙江省体育运动休闲基地评估标准》,在全省建成一批高质量的运动休闲基地,推动全省运动休闲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体育会展业,鼓励举办集运动休闲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展销等为一体的体育博览会。   (三)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化发展。   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情况,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险。   根据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制定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体育广告赞助、体育中介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对各类体育经营活动依法实施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大力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体育服务业专门人才。深化体育产业经营单位人事、分配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体育产业人才。   (五)加强对发展体育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当前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促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体育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二○一○年八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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