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10]21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0-12-3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正文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0]216号   各核设施运营单位和核技术应用单位: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应用单位要在落实日常监管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对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逐级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要常备不懈,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保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值班领导要严格执行核与辐射应急计划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迅速到位,妥善处置,并及时根据事件报告制度进行请示、报告。   三、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科学决策,“严”字当头,严格遵守程序,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及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6,58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