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关于做好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1-12-0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培训班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及时掌握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改革发展信息,有针对性的督促、指导各地院团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填报《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表》(截止2011年11月底),并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文化部改革办。统计表电子版请登陆文化部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司局频道”政策法规司网页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下载。

  二、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尽快完善本省(区、市)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省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于12月31日前报文化部备案。

  三、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加快推进各项院团改革工作,需划转的院团,经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同意、省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尽快报文化部备案。

  四、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按照要求尽快确定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并于12月13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文化部改革办。

  五、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各院团及时登录“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每月按时、准确填报改革信息,确保12月底前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 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表

  http://www.mcprc.gov.cn/xxfbnew2011/xwzx/ggtz/201112/W020111206358850396058.xls

  联 系 人:肖健 赵金龙

  联系电话:010-59881411 59881688

  传 真:010-59881688

  邮 箱:whbggb@163.com

  文化部改革办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代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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