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公告第5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2-01-06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五十四号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12年1月6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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