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公告第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2-03-3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正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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