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2-06-3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6月30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7,35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