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检[2013]5号
效力级别:最高人民检察院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3-02-2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文

  检[201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池强、刘铁流、何泽中、贾志鸿、崔智友、游劝荣、路志强、薛江武(女)。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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