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检[2013]6号
效力级别:最高人民检察院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3-03-1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文

  检[20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陈连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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