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

中国保监会关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监管费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保监财会〔2013〕250号
效力级别: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3-03-15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正文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12〕103号),现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12〕103号)

  http://www.circ.gov.cn/Portals/0/Containers/:《财政部%2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财综〔2012〕103号).pdf

  中国保监会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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