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3〕74号
效力级别: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3-07-0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洁敏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栋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吴新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2013年7月4日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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