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环发[2013]104号
效力级别: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2013-09-17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正文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务院要求,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309/W020130918412886411956.pdf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能源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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