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8】1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4-18
施行日期:2008-05-07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08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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