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71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6-08-25
施行日期:2016-08-25
发布部门:国务院

法规题注

(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 根据2009年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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