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0-02-18
施行日期:2020-02-18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20年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020年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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