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法释【2017】6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2017-02-28
施行日期:2017-03-01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法规题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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