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公通字【2017】1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7-04-27
施行日期:2017-04-27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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