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8】818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8-09-28
施行日期:2008-09-28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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