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1-04-06
施行日期:2021-04-06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17年7月2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通过 根据2021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正文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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