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2-03-30
施行日期:2022-03-30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正文

一、 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6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二、 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200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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