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2-06-01
施行日期:2022-06-01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22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正文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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