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2-08-01
施行日期:2022-08-01
发布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法规题注

2022年2月2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正文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的决定

(2022年2月2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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