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23-06-01
施行日期:2023-06-01
发布部门: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规题注

2023年3月23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正文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3月23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决定废止《本溪市拍卖管理条例》和《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本决定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自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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