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释义:第63条

民事诉讼法释义:第63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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