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释义:第60条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60条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16
施行日期:2011-05-16
发布部门:

正文

  第六十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关联法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8、89条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6,80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刑事诉讼法释义:第60条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