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释义分则第二十三章:附则

合同法释义分则第二十三章:附则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11-05-24
施行日期:2011-05-24
发布部门:中国人大网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法施行时间和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废止时间的规定。

  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施行之日起,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合同法自通过到施行间隔6个半月,在这段时间里,对过去根据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制定的行政法规,特别是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合同的规定,要进行清理。凡是与合同法规定不符合的,要加以修改,有些要予以废除。因此,合同法自通过后,需要有一个过渡期,以便做好衔接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实施合同法,也需要一段宣传、普及合同法的时间。(完)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7,902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合同法释义分则第二十三章:附则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