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再春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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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
注:此文章刊登于2012年10月19日出版的第八版,针对病人家属不合理的放弃治疗所做的法律点评,笔者当时尚在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在婴儿无法预知的未来和现实的医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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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的无知导致败诉
前几日收到某高级人民法院的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因涉及委托人的公司运营情况,案情在此不赘述,本律师仅该案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简单分析。我方当事人在接到一审出庭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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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有无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无须支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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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的困境
今天接到一个关于美容失败的电话咨询。据其叙述,当事人小沈在上海某著名美容诊所接受祛除青春痘的治疗。治疗前,医生一再承诺绝无副作用,并保证每次治疗结束后除了脸微微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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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细化
最近接待了几个法律咨询,他们的纷争皆因合同条款约定过于简单,权责不明而致,现就合同条款的细化进行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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