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专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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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不能合理解释出资去向,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之规定,股东存在五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制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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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不能合理解释出资去向,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最高院:股东不得以退股为由逃避抽逃出资责任
公司法严禁股东抽逃出资,而股东基于各种目的,利用过桥资金注入公司,随即采取多种隐蔽方式抽逃,甚至有些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将其股份退给了公司,以逃避相关责任。今天,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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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股东不得以退股为由逃避抽逃出资责任
最高院重要判例:债权人可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承担还款责任
最高院重要判例:债权人可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承担还款责任一、基本案情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债务,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将公司的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公司四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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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重要判例:债权人可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承担还款责任
发起人是否一律对未出资股东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诉讼中,股东出资纠纷疑难问题多。今天,吴专生律师与各位分享的是发起人是否应对其他未出资股东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问题。2010年,公司法解释三颁布,规定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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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是否一律对未出资股东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院判例:实际出资比例不等于股权比例—出钱多,未必股权多
大家好,今天继续与各位分享公司诉讼案例。吴专生律师今天分享的是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责任纠纷案例,在公司章程已经约定认缴数额及股权比例的情况下,全体股东另行约定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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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例:实际出资比例不等于股权比例—出钱多,未必股权多
未履行出资义务,可以直接处分其股权吗?
大家好,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是最高院一则发回重审的重要判例,主要案情是某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股权被其他股权恶意转让,该受害股东该如何救济?案情是这样的: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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