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覃向红律师
覃向红律师
广东-中山
主办律师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债权债务2012-07-05|人阅读
我方当事人与上诉人是堂兄弟关系。2011年3月11日上诉人向我方当事人借款N万元,收款后拒绝偿还。2011年6月29日,我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对方辩称,款项是兄弟二人合伙做生意的利润分成,而非借款,且对其主张无法举证。由于我方证据充足,一审胜诉。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结果是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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