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荣律师
李荣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2012-10-18|人阅读

20023月,陈某购买位于八一桥西北侧联合中心某商铺,支付首付款后,剩余房款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按揭偿还。后陈某在一次事故中身亡,其配偶刘某又无力偿还剩余房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要求,开发商长沙某置业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刘某偿还了所有贷款。若干年后,长沙某置业公司将刘某一家人起诉至长沙市开福区法院,要求偿还代偿的所有贷款及利息。

诉讼过程中,刘某找到我,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刘某提供的对方起诉材料中,我找到了该案很好的切入点。当天庭审进行得相当激烈,长沙某置业公司主张中国农业银行已将债权转让给了他,但债权转让的事实并未通知刘某,因此对刘某不发生效力;后长沙某置业公司又主张称为刘某向中国农业银行实际代垫了所有贷款,但是代垫贷款后虽口头向刘某催要过,但又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向刘某主张过权利,已过了诉讼时效。最终该案原告方长沙市某置业公司主动撤诉,刘某大获全胜。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